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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 让城市有爱无“碍”
发布时间:2021-03-18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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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健全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数据显示,我国残疾人总数已经超过8500万。随着老龄化的快速发展,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已经超过两亿。目前,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程度总体较好,但建设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如教育建筑、文化建筑、城镇老旧小区等无障碍宜居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低位服务台、无障碍车位等个别无障碍设施类型也有待进一步普及。

完善无障碍出行服务体系

完善的城市无障碍出行服务体系是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保障残障人士、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平等出行权的必要条件。近年来,我国城市交通领域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无障碍出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人行道等慢行交通无障碍设施的完好性、系统性问题仍较为突出;各地无障碍公交车站的覆盖率仍然不高;无障碍设施存在被占用和损坏现象,日常维护管理有待加强;交通出行无障碍信息服务相对滞后,无障碍出行信息服务水平有待提升。

全国政协委员、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王先进建议:一是强化示范引领。鼓励各地将无障碍出行纳入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内容,树立典型示范。二是完善标准体系。完善城市无障碍出行环境建设和服务标准规范体系,加快推进重点标准制定。三是加强设施监管和日常维护。从立法角度强化对现有城市无障碍设施运行维护的有效监管,开展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加大执法力度。四是提高城市无障碍出行信息服务水平。政府主动作为,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鼓励引导地图企业开发无障碍出行地图。鼓励公交企业与地图企业合作,加强无障碍车辆动态运营信息等整合共享。

健全智能化无障碍设施

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了更多可能。例如,利用城市视频监控自动对盲道的侵占行为进行抓拍,自动生成数字城市管理工单,通过短信等手段提醒市民减少侵占和破坏无障碍环境设施的行为,提升执法效率。结合残障人士、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需求,配建相应的智能出行系统,让他们的日常出行与生活更加便利。

随着网络购物与快递业的不断发展,智能快递柜成为居民区中常见的设施之一。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杨佳建议完善智能快递柜功能,确保残障人士能够无障碍地独立使用。通往智能快递柜的主要出入口应设有无障碍坡道,具有语音指引等功能,操作界面高度应适合残障人士尤其是盲人、乘坐轮椅者使用。全国人大代表杜美霜建议运用智能化媒体及大数据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以智能化技术和大数据为基底,开展人工智能出行导航,让视力残障人士在出行时,除了借助于盲杖、导盲犬等辅助之外,还能通过自主接收私人订制路况信息畅通出行。

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立法

2012年8月,国务院颁布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距今已近9年,条例内容已不能充分满足广大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无障碍环境普遍和急迫需求,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迫在眉睫。近年来,虽然全国近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无障碍环境建设地方性法规或规章,但我国相关法规或规章不系统、不规范,呈零散、碎片化状态,法律之间缺乏有效衔接。目前,老旧设施改造等诸多涉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工作都迫切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与支持。

全国政协委员郑建闽建议:建立由政府主导,各相关主管部门参与的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形成工作合力。实施“兜底部门”制度,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高莉建议尽快出台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将其列入202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中,进一步提升优化无障碍环境。整合无障碍环境建设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形成系统完善的无障碍专门法律,为修订相关法律中无障碍内容奠定基础,为法律相互衔接提供依据支持。

完善无障碍设施、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是残障人士、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全面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基础条件。同时,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有利于提升城市环境生活品质和服务水平,培养市民公共道德意识,促进社会进步。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公众的参与,除完善相关体系、加强立法外,还需提升公众的无障碍意识,进一步营造无障碍社会环境。